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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何军:初心守正义 温情暖民心

作者: 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7-31 18:22:37

何军,现任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他热爱法律援助事业,讲政治、爱学习、有正气,整体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业形象好。在领导看来,他是精通法律的好参谋;在群众心中,他是排忧解困的及时雨;在同事眼里,他是身体力行的带头人,他以较高的法律服务水平和高度的责任感、正义感,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先后多次被评为醴陵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株洲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等。

一、身为共产党员,决心投身法援事业

何军同志原来从事乡村教师工作,对弱势群体有着深厚感情,从教期间,他全身心扑在工作上,过着清苦的日子,可他仍然无怨无悔、默默奉献、扎实工作。2006年,他取得法律资格证,2011年调入醴陵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从此,十年如一日。他的很多朋友、同行、同学都劝他说:“凭你的能力水平,如果出来做律师,收入肯定比你现在的工资高得多。”但他没有听从好友的劝告,毅然选择法律援助工作,去关心帮助更多弱势群体。因为他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人民公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虽然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和面临的问题繁多而复杂,但他只想实现一个心愿: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二、心系弱势群体,竭力维护公平正义

何军同志知道,选择了法律援助事业,就意味着更多的付出。他常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来书写诉状、代理词、辩护词,以便在工作时间全心全意、尽可能地为咨询者进行解答,或者抽取更多时间调取足够证据维护当事人的诉请。在工作中,他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接待来访要“热心”、负责办案要“倾心”、处理信访案件要“诚心”、开展法治宣传要“有心”,凡是来中心求援的群众,都能够满意而归。不久前,一位姓廖的老人来到中心咨询,由于有听力障碍,何军只能耐心细致地与他进行文字交流,为把疑问解答清楚,何军整整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结束时还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写给老人,并建议他有不清楚的地方通过短信交流,老人当即热泪盈眶,连连向何军竖起大拇指称赞。众多受援群众都说:“凡是向何主任请教的,他总能为我指出一条好的路子来。”近三年来,何军共解答法律咨询786件,接待来访群众512人,代拟法律文书363件,每年办案数量都保持在60件以上,2020年则高达192件,有不少矛盾在其解答中消除,不少纠纷在其引导中走上司法解决途径,不少案件在其积极协调下得到和解。在解决职工维权讨薪方面,何军先后受聘担任株洲市总工会、醴陵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对接工会做好职工维权工作。在他的带领下,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近三年共承办职工及农民工维权案近800件,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其中,由他主要承办的李某等215人诉醴陵某瓷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案被纳入司法部典型案例库。

三、决战脱贫攻坚,贡献法律援助力量

2020年正值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何军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助推脱贫攻坚。何军是扶贫结对帮扶责任人,他对扶贫工作亦是认真负责,在长期的接触中,他充分了解了贫困户的困难和“法律宣传的盲区”,为了让更多的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何军积极走向街头、深入乡村,进社区、入校园,编写未成年人维权宣传手册、老年人维权宣传手册等,并组织律师到农村开展法治讲座、现场释疑解惑,给贫困户送温暖,送“法治大餐”。2020年何军承办了建档立卡扶贫户汤某的跨地区交通事故赔偿案,他先后三次自己驱车前往湖南湘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并开庭,最终为汤某挽回经济损失780352.54元。

四、立足岗位职责,为政府分忧解难

担任法援中心主任以来,何军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自己,走“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提高的同时,也注重培养自己及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讲政治、顾大局”的思想意识。在信访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在岗值班,引导上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积极参与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法援条件的,纳入援助范围,将案件办理与维护稳定有机结合,有效避免了闹访、缠访案件的发生,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2020年,何军积极参与协调或听证信访案件6件,积极参与协调处理突发事件10件,曾经因为处理一起突发事件连续二十多个小时没有休息,最终化解了矛盾,确保了稳定,受到了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好评。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法律援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光辉事业,相信在何军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树立“素质高、服务优、纪律严、道德好”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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