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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自然资源局:以普法促自然资源保护

作者:刘孟蕊  来源:渌口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0-09 14:46:59

9月18日下午,渌口区自然资源局一行到龙船镇开展调研,实地勘查龙船镇石龙村生态修复工程。


龙船镇.jpg


调研组宣讲了《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调研组强调,乡镇是耕地保护最前沿的阵地,要按照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的基础上,禁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向村民做好政策宣传。要让百姓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必须性。在耕地保护的前提下,合理满足百姓建房需求。进一步优化选址,引导村民建房少占、不占耕地;要高度重视新增耕地项目监管。要按照区耕地保护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对标对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库退返项目整改;同步加强新增耕地项目监管,杜绝退库退返现象再发生。关于矿山修复工作,矿山复绿要因地制宜,优先进行复绿,再根据自然规律进行生态修复。

调研组要求,中心所要充分发挥镇村与自然资源的纽带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职责,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做好管辖范围内合法用地、采矿监管;另一方面,要为镇村用地做好政策指导,积极开展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各村开展普法课堂;在日常工作中,为镇村把好政策关,提供准确、可行的用地建议。及时反馈镇村在发展中的自然资源需要,集思广益,发挥自然资源保驾护航的作用,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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