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稿

用心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检察官“五进”活动中执法为民故事特写

作者: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1-10-31 14:55:08

“村上被网络诈骗的村民较多,希望检察官加强预防网络诈骗的法律宣传”“养殖户养猪粪水乱排,希望检察官监督”……

近期,醴陵市检察院在检察官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乡镇中收集到问题反馈81个和案件线索13条。基层群众反馈的诉求和问题,既是新时代群众对法治建设新期待的体现,也是醴陵检察为民执法的发力点。为此,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紧扣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诉求,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倾心办理了一些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

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走访故事吧!

       湖南指上美食有限公司是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进企业的走访对象。走访中,干警得知该公司系一起财产犯罪案件的被害人,因该案件判决迟迟未执行,其财产没有及时被返还,于是结合自身职能,迅速启动了财产刑执行同步监督程序,前往法院调查核实该案审理、判决以及执行等情况,查明法院虽判处了没收违法所得,但未执行到位。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法院启动了执行程序,后续将对财产刑执行进行现场监督、全程监督,争取被害人财产得以早日返还。

微信图片_20211020155126.jpg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客观公正立场,保护被害人权益的同时,也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走访中,干警来到了茶山镇司法所,查看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洪某进入了检察干警的视野,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缓刑,多次请假外出期间未及时打卡签到,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若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可能被予以警告处分,最终可能被收监。为此,检察干警查询了智慧矫正平台洪某行动轨迹,询问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洪某后,得知其儿子因重病住院需要其照顾,均表示理解,并告知洪某未及时打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每天按时打卡,鼓励其认真改造,积极面对生活困难。

微信图片_20211020155230.jpg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小事小案”虽小,但却是别人的人生。正是这许许多多的“小事小案”关系着群众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这也是醴陵检察为民执法的点滴日常。

接下来进学校法治宣传、养殖场污水直排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这些回应检察官“五进”活动中群众需求的举措正在进行中。





本地新闻更多>>
权威发布更多>>
法治讲堂更多>>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