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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法院:法官温情调解抚养费纠纷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谭泽飞 来源:炎陵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28 09:38:04

近日,炎陵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用温情和法律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骆某与被告古某某系婚生父女关系,2010年骆某父母协议离婚后,其跟随母亲生活。骆某母亲现属失业人员,无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且骆某母亲再婚后,由于丈夫因病过世导致欠下巨债需要偿还,再加上骆某还需上学,仅靠母亲一人依靠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骆某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而骆某父亲自离婚后一直未支付抚养费,骆某遂向炎陵法院起诉古某某。

  事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炎陵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在涉及到抚养金额时,双方产生争议,争执不下,承办法官段友斌耐心解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古某某深入阐释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同时以血脉亲情为切入点,用真情感化古某某。另外,考虑到古某某的实际情况,段法官就抚养费金额与骆某母亲商量,鉴于双方均系再婚家庭,再婚后双方均有各自的孩子需要抚养,因此在抚养费给付数额上应酌情考虑,以每月承担抚养费800元为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古某某自2022年11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骆某生活费800元,且自愿负担骆某的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直至其满18岁为止,有力保障了骆某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炎陵法院通过情理法兼容的纠纷化解方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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