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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作者: 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10:40:09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整卷归档的科学化、专业化发展,5月30日-31日,株洲市司法局、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徐巧丽,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大勇进行授课,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聚忠主持培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市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人员等共4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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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

赵聚忠在动员讲话中通报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强调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性,要求主动服务,落实“应援尽援”,为更多有需要人群提供法律援助。他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增强服务好受援群众的信心和决心,促进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趋于标准化、规范化,为持续提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徐巧丽以《法律援助核心业务实践与思考》为题进行授课,对法律援助之发展方向、案件办理的四大程序、八大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通报了2022年株洲地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评语以及优秀个案,介绍了2023年法律援助有关工作提示等内容,并对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归档要求,办理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和标准的运用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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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丽讲授《法律援助核心业务实践与思考》

吴大勇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问题》为题进行授课,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概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成与发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辩护权保障、当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几个重要问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五个方面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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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勇讲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问题》

培训后,参训人员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此次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通过专家解读,参训人员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今后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提高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起到了促进和指导作用,也将促进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

下一步,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工作,规范法律援助办案流程,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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