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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五个聚焦”,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组合拳”

作者: 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28 11:25:21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相应的,株洲市司法局和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新组建株洲市司法局。重组五年来,株洲市司法局着眼“五个聚焦”,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组合拳”,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聚焦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

五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1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株政办函〔2021〕11号)、《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引》,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夯实管理基础。

聚焦法制审核,确保合法决策

我市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五年来,审查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188件,两办联合发文105件,其他文件75件,“三统一”管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88件,提出意见建议1500余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从源头上确保了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五年来,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无一件被有权机关撤销或者确认无效。

聚焦备案监督,确保“有错必纠”

坚持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五年来,向市人大和省政府备案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137件,报备率100%、及时率100%。受理县市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文件349件,全部进行了备案审查,分月制定了备案台账,对5件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文件不予备案。

聚焦动态管理,确保法制统一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要求,我市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五年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妨碍公平竞争、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3次,及时立、改、废,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分栏目及时公开各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逐件显示文件是否有效,方便群众查阅。

聚焦监督管理,确保质效提升

每年通过现场调研或者书面形式对9个县市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调研,实行“一县(区)一督察一反馈”。通过浏览部门网站、关注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三统一”的监督,五年来,向各级各部门下达《行政规范性文件整改意见书》38份,极大地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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