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监察监督、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5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拟任命的2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饶祥明到场巡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园平现场监考。
此次考试全程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涵盖《宪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民法典》《公务员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以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政策精神、法律法规等知识。参加考试的拟任命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答题细致认真,体现了良好的作风。
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要接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通过后方能任命。长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实现了对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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