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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激活力 社会监督促规范 全力助推“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

作者: 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6-28 16:25:16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和谐政企关系、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近日,株洲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实施方案》,并分别经2022年中共株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暨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办名义印发。

《处罚清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单的种类、主体、内容范围、制定标准、程序及适用主体,坚持了严格审慎执法的原则,继续推行“包容期”管理,并对内部制约程序、工作指导监督和案件统计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公布了第一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第一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共计100条,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

《建立监督员的实施方案》确立了以重点领域监督促法治营商环境提升、社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衔接配合、依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督促惠企政策落实三大机制,旨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特邀监督员队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量,同时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株洲市司法局将继续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和社会监督新模式,让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和更具竞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株洲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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