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方靖主持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荷塘区落实〈法治株洲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解工作方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司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等文件。参会领导围绕文件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方靖要求: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凝聚法治社会共识。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要深入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力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和使命任务结合起来,与全力打造"一区两城"结合起来,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二是聚焦靶向发力,提升法治建设效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规范;深化"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成果,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足、幸福感可持续、安全感有保障。三是紧扣中心大局,强化法治护航保障。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四是夯实队伍建设,迸发法治强大合力。区委依法治区办要认真履行桥梁纽带职责,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督办等职责,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