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茶陵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优先、源头治理”的理念落到实处,坚持“四聚焦”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开群众内心的“千千结”。
聚焦平台搭建,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成立了县级调解实体平台。相继建成了茶陵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流动调解庭,并形成了登记、受理、分流办理、结案、回访各个环节无缝衔接的“一条龙”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了茶陵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逐步成为茶陵县人民调解组织的核心中枢。健全乡镇(街道)调解衔接平台。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无缝对接,由中心律师和专职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筑牢村(社区)调解一线平台。在全县各行政建制的村(社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了首席调解员制度,每个村社区选配了1名首席调解员。目前,茶陵县现有人民调解组织279个,其中县级联合调解委员会1个,县级矛调中心1个,联合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48个,其它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2个,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为支撑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聚焦源头预防,建立排查预警工作机制。茶陵县司法局聚焦矛盾纠纷调处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机制。建立常态化排查报送机制。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滚动排查辖区内纠纷苗头,实时收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报送排查情况,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矛盾纠纷协调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工作对策和处置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对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预警。开展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开展“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和“中秋、国庆”期间以及婚恋家庭矛盾纠纷等专项排查化解活动,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聚焦多元化解,增强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深化“诉调联动”。充分发挥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实现预防调处纠纷“第一道防线”与解决纠纷“最后一道防线”有效衔接。拓展行专调解。在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交通事故、医疗、物业、消费、劳资、婚姻家庭等领域建立1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选聘专职调解员,接受当事人申请或行业部门的移送、委托调解纠纷。用情化解矛盾。针对群众的诉求,调解员都是以有力度的方式解决问题,以有温度的服务增进感情,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矛盾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氛围。今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36起,成功调处1407件,成功调处率98%。
聚焦案结预后,强化矛盾纠纷回访排查。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化解回访机制,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回访。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回访等形式,主动了解双方协议履行和执行情况,分析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及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建议,切实做到矛盾有反复不放过、当事人不满意不放过、协议未落实不放过,及时巩固调解成果。尤其是针对复杂的易反复的和濒临激化的矛盾纠纷,持续加强跟进,多次回访,分类治理,推动源头化解,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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